深圳晚報記者丁蕩新報道 昨天,市規劃國土委發布特別提示。市民在購房前,一定要認真核實自身是否符合9月30日市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限購令”所規定的條件;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將不予以辦理備案和登記過戶,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由買賣雙方自行承擔。
9月30日,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在本市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購房套數政策。通知指出,對于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2套住房;對于能夠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暫停在本市擁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購房。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據悉,上述政策出臺以后,得到了廣大市民、房地產開發企業及經紀機構的積極擁護和支持。但在近期抽查的過程中,市房地產主管部門發現了部分已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購房人不符合通知要求,為此就上述問題發布特別提示:一、廣大市民在購房前,一定要認真核實自身是否符合通知所規定的條件,對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將不予以辦理備案和登記過戶,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由買賣雙方自行承擔。在此,特別提醒廣大市民在購房前,務必認真核實自身情況,按照規定條件購房,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二、市房地產登記部門在辦理備案和登記過戶時,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核查購房人所提交的戶籍、婚姻情況等證明材料,對不符合購房條件,不予辦理備案及登記過戶手續。三、各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應當在售樓現場、地鋪等經營場所的顯眼位置,張貼通知,提醒廣大購房人注意目前購房政策調整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