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正如火如荼的增值稅改革來說,金融保險業是塊難啃的骨頭。
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日前從普華永道獲悉,上海正在計劃擴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營改增”)試點行業。北京也申請從今年7月1日起進行試點,目前已挑選了5萬多家企業進行調研工作。至于北京試點會不會擴大到所有行業,普華永道中國內地及香港地區間接稅主管合伙人胡根榮覺得環境還沒有成熟,有些行業比如金融業,實行增值稅比較復雜,還需時間研究,北京試點選擇的行業大致上會和上海差不多。
進項稅額抵扣如何確認最關鍵
金融保險業“營改增”難在哪兒?在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看來,金融業的進項稅額抵扣如何確認最為關鍵。 “比如銀行,它是一個服務性的企業,如果是實體企業的話,進項稅就很清楚,就是原材料的購買。征收增值稅不是算出來增值有多少再來征稅,是算一個進項稅,再算一個銷項稅,再互相抵扣,但這得需要發票,發票里會注明含稅多少。而銀行要看他的資產業務,理財、貸款、結算等這些銷項都沒有含稅發票,進項抵扣怎么去界定?這是很難的一個事情。除非改變政策的方式,服務業按照他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的差額征收。但現在到底哪種方式好,還不清楚。 ”劉尚希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說。
申銀萬國首席經濟學家李慧勇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金融業試點增值稅難度大,一方面是課稅基礎無法準確計量。金融業收取的價格不僅包含本身的增值額,還受許多其他因素的影響,如通貨膨脹等,因此無法準確衡量其增值額。同時,金融服務和活動的提供方式多種多樣,支付形式也多種多樣;另一方面金融業所包括的行業很多,對其采取統一的征收方式是不現實的,適合某一行業的征收方式可能對另一行業并不適用。
而在此前“營改增”相關文件中,對金融保險業的規定是原則上按照簡易計稅法進行計征。胡根榮表示,假如是這樣,改革對金融業就沒有發揮太大作用,還有一個問題就是金融業如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是否有必要納入
若按照簡易計稅方式計征增值稅 (按照不含稅銷售額乘以3%的征收率計算),金融保險業的稅負將大幅下降。
以銀行業為例。目前,我國現行銀行業營業稅的名義稅率為5%,按照銀行經營的不同金融業務,其計稅營業額包括貸款業務收入、差價業務收入和中間業務收入。這三種業務中,貸款業務收入是銀行業營業收入的主要內容,計稅依據卻是其經營金融業務營業收入全額,不能扣除任何相關費用,因此與提供貨物征收增值稅的行業相比,銀行業的實際稅基較寬。而除此之外,銀行業還要以其計征的營業稅為稅基,繳納教育費附加及城市建設維護稅等,綜合計算,一般銀行業務的流轉稅綜合稅負在5.5%以上。
東方證券銀行業分析師金麟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對金融保險業改征增值稅的做法表示難以理解。 “首先就金融行業來講,改征增值稅不太現實,因為金融機構提供不了進項稅稅票。如果采用簡易計稅辦法,那就是按照營業收入額來計稅,實際上跟營業稅沒什么區別,只是改了一下稅率,為什么就要換一個名目呢?再說如果只是為了降低稅率,銀行現在很賺錢,不需要國家降稅補貼。 ”
但李慧勇認為意義不止于金融業本身。他認為,“將金融業納入對其他行業是非常利好的,就金融業本身來說,至少稅負也是減值的。 ”
李慧勇還表示,與一般企業相比,金融業的扣除額是非常小的,營業稅改增值稅實際能夠得到的好處不是很多。“關鍵要看稅基有沒有變化,沒有的話就可以說是換換名字,有的話就可以說影響比較大。營改增本來是想避免雙重征稅,如果說扣除不是很到位的話,那么這個目的可能就達不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