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集郵大辭典》(1999年修訂版)“稿”字郵票條:“淮南交通總站1943年發行的新聞稿件專用郵票。1枚。無面值。它是用綠色五角星圖郵票的原版改刷成大紅色并加印黑色“‘稿’字,石版印刷在新華社電報稿紙的背面。”
沒有闡述“免資”或者“郵資總付”性質。在免資郵票條則稱:“1942年中國華中區抗日民主根據地淮南交通總站發行的“稿”字郵票,專供通訊員寄發稿件免費使用。”
《中國集郵百科全書》(人民郵電出版社,1996年版)“稿”字郵票條:“1943年淮南交通總站發行,專供《新路東》報記者和通訊員郵寄稿件使用,是表示郵資總付的郵票。……五角星內有陰文面值數字20”。
“稿”字郵票究竟應是“免資”,還是“郵資總付”;是“無面值”還是“有面值”呢?
“郵資總付”溯源
“稿”字郵票,“郵資總付”說,源于《淮南日報簡史》:“《新路東》報社通聯部同交通總站聯系后,在淮南郵票上印有黑色“稿”字,通訊員寫稿,貼上這種郵票,郵資就由報社支付”。(載《淮南抗日根據地黨的喉舌》中共黨史出版社,1991年版)《中國解放區郵票史》。據此記人,并進一步說“免費發給該通訊員和記者投寄稿件的專用郵票。交通總站則按照實際使用數,定期向報社收取費用。故此票實際是一種‘郵資總付’性質的郵票”(P34)。《中國郵票史》第五卷(P210),亦據《淮南日報簡史》引述。
“稿”字郵票“郵資由報社支付”,各家記述均由同一信息源沿襲下來。《淮南日報簡史》的記載,從行文口語看,很可能是根據老同志的回憶錄。如果沒有其他原始資料或提供郵政通信文件,孤證難避免失實。
“免資”的調查
“稿”字郵票最早記載見于1948年6月15日孫君毅主編的《郵友》第18期,在居洽群《蘇皖邊區郵票綜述》(上)一文中,鐘笑爐補述“尚有二種為居君所未述及者,均于卅二年(即1943年)間由六合馬家集湯若泉君寄來,系以五芒星為圖,一刷綠色,無加蓋,票面20分,似為當時之便郵。全版2X5十枚,順向或對倒印二次為一全張20枚。一刷紅色,星內加蓋黑色大號宋體‘稿’字,票背印有抄電報用之紅格子,據云系寄發電報之用者。”所述“刷紅色”郵票,即“稿”字郵票。
筆者據此于2002年11月專函請教居洽群先生。居老未作具體答復,轉而介紹湯若泉先生賜教。
湯老系新光郵票會778號會員,老集郵家。
2003年1月7日湯老信示:“一、淮南“稿”字郵票發行于1942年,其月份不詳。二‘稿’字票系《新路東報》記者及投稿人貼用,不需交貼郵資,按照當時實際情況,也不需向淮南交通總站支付郵資。《新路東報》是新四軍江北指揮部發行的報紙。報社地址在江蘇盱昭塔集大田(劉)營(新四軍江北指揮部駐地)之北。當時,我在新四軍江北指揮部文書科工作,《新路東報》騁(聘)我為特約記者,四二年五、六月份并由六合縣抗聯轉發給我騁(聘)書和40余枚“稿”字票,以供投稿使用。當年我即將部分“稿”字票寄贈給上海的鐘笑爐、范廣珍、王松麟等人。四六年蔣軍向我淮南解放區大舉進攻,我隨大隊北撤至黎城時,因情況突變,我忍痛將珍藏的淮南區票及其他品種藏品全部投入山河。”
1998年湯老80華誕,江蘇六合縣郵電局、集郵協會專門召開座談會,對湯老“把一批包括‘稿’字郵票在內的區票傳出解放區使這些珍郵得以面世”給予很高評價。(見《在湯若泉同志八十誕辰座談會上縣郵電局長、集郵協會會長董玉平的講話》)。
湯老雖然80歲多高齡,但他來信思維清晰,文句精煉,字跡工整,回憶往事如歷歷在目,他的記載應有相當的可信度。
誠然,“稿”字郵票是否“免資”,不能唯一人而定。還有這一珍郵唯一四方聯的收藏者著名集郵家沈曾華先生也有“免資”的論述:“淮南區開始發行郵票時,僅“私”郵(個人信件貼用郵票)有貳角面值。機、平、快、稿信件免收郵費,用于這些信件的郵票都是無面值的。”(見《集郵》1982年第9期《再談淮南區的郵資與郵票面值》,作者沈老曾用名曾豐秧)。
兩位老一輩集郵家,都是淮南抗日根據地的老戰士,“稿”字郵票歷史的見證人,所述基本一致,不約而同的認定“稿”字郵票“免資”性質。
從當時郵政的實際看
抗日戰爭時期,淮南區是華中敵后解放區7個行政區之一,是新四軍第二師駐地,交通工作初期,除人員交通外,主要是為黨政軍機關傳遞信件和黨報、黨刊。淮南交通總站為抗日根據地通信工作的需要,1942年起先后發行二次無面值“平”、“機”、“快”郵票、五角星圖郵票(即“私”郵),無面值“稿”字郵票等,除五角星圖郵票供私人寄信貼用需交費外,因公寄遞信件均是免費。《新路東》報(為《淮南日報》的前身)通訊員向黨報投稿,宣傳抗日,性質因公,郵件給予免費優待。當時不僅淮南區,蘇中、鹽阜等解放區通訊員投寄稿件也是免資的。1945年7月,中共中央華中局交通科《關于華中交通工作的決議草案》中規定:“一般的刊物及報社通訊稿件,可自行確定一種標志,經區黨委以上總局允許及登記后,免貼有價郵票”。這雖不是淮南區的文件,但各解放區戰時情況是相似的,也可以佐證“稿”字標志的專用郵票為免資寄遞。
由于解放區郵票的發行是在戰爭期間,基本上是戰時郵政,有軍郵的性質。那時敵人對根據地的軍事、經濟封鎖,物資匱乏,條件艱苦,郵票發行因陋就簡(“稿”字郵票印刷在電報稿紙背面),郵資制度也不夠完善。所謂“交通總站則按實際使用數,定期向報社收取費用”,不符合當時實情。據淮南區老同志楊秉超回憶:“這些郵票(即無面值郵票)貼用時是不計郵資,但各交通分站向總站領取郵票時,是要記帳的。”(見沈曾華《淮南郵票紀實續》)“收取費用”或許是“記帳”的誤解。“故此票實際是一種郵資總付性質的郵票”,也只能是今天的修史人以今之郵政制度推斷50年前抗戰時期的區郵郵史。
關于面值問題
免資郵票一般無面值。“稿”字郵票五角星圖中有“20”字樣,是面值嗎?這也是必須弄清的問題。
“稿”字郵票系用“私”郵五角星圖版模印刷,然后加蓋(印上)黑色的“稿”字。原“私”郵印淡綠色,使用是付費的,郵資為20分(淮南抗幣),五角星圖中“20”在“私”郵中表示面值。“稿”字郵票利用“私”郵原版印刷,改用大紅色。一般而言。郵票刷色無論淡綠或大紅,“20”均應表示面值,但因加蓋了“稿”字,改變了郵票的專用性質,“私”郵變為“公”郵,“付費”變為“免費”,“20”在紅五角星圖郵票中失去了原有的面值含義。據此判定“稿”字郵票無面值理所當然。
另說:由于加字和面值的改變,“稿”字郵票嚴格意義上或許可以說是“私”郵(專印)專用加蓋票。沈曾華先生在《紀念“稿”字郵票發行60周年》一文中,說“郵票系用‘私’郵的五角星子模改印成紅色,再加蓋木刻黑色‘稿’字。”(見《集郵》2002年第11期)。筆者妄議與沈老新說不謀而合。“加蓋”不僅無損“稿”字珍郵的光輝,而且排除了其郵資憑證的質疑。
綜上所述,“稿”字郵票不是郵資總付性質的郵票,而是免資郵票。